2025年山东工商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山东工商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山东工商学院进行查询。
一、2025年山东工商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山东工商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山东工商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山东工商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山东工商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山东工商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山东工商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山东工商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山东工商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sdtbu.edu.cn/
二、山东工商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访问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第二章 转专业类型
第五条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 趣和专长的,可申请转专业,在校学生转专业分为正常情况转 专业和特殊情况转专业。
第六条 正常情况转专业适用于大学一年级在读学生,对其 他专业有兴趣或专长,转专业后能更好地发挥其学习潜力和意 向的学生。
第七条 特殊情况转专业包括以下类型:
1.学生对某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已经在学校认可的学术期 刊上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或在省级以上拟转 入专业方向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可申请转入同层次、同类别相 关专业学习。
2.学生入学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校学习期间发现某种精神 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经学校指定医院 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可申请转入同层次、同类别相 关专业学习。
3.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学生复学后所学专业已经停 招或撤销,学生可以申请转入相似或相近专业学习。
4.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可申请转入同层 次、同类别相关专业学习。
第三章 转专业条件及有关要求
第八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是已注册学籍,政治思 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九条 正常情况转专业申请学生还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综合测评在合格以上。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高考时 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根据本人高 考类别按学校公布专业文理分科情况选择专业,不能跨类别选 择专业。
第十条 特殊情况转专业申请学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休学创业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高考录取分数应不低于 所申请转入专业当年生源地高考录取最低分; 申请转入专业当
年生源地无录取计划的,则学生高考录取分数应不低于申请专 业当年高考录取平均分。无法满足上述要求但确有转专业必要 的,应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 申请转入专业与原专业跨招生录取类别的(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专升本 “3+2” 贯通分段培养等为不同类别)。
2. 申请转入专业与原专业跨招生专业类别的(普通本科、 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等为不同类别)。
3.本科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5. 申请特殊情况转专业的学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已 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二分之一及以上学分的。
6. 已办理过转专业(复学后原专业停办的除外),再次提出 转专业申请的。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自主招生、定向招收录取 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 专业。
8.以虚假申请材料申请转专业的或者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
9.其它经学校研究不符合转专业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