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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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专科(高职)财经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国家级骨干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1、根据生源地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政策,在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新生。
2、依据分数优先原则
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分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分配原则。首先,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检索该考生的第一专业是否满额,未满额则完成录取,满额则检索第二专业。以此类推,检索到最后一个专业仍满额时,该生便进入调剂处理程序,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校退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