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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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招收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技能高考中职毕业生.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品貌端庄,男生身高不低于1.68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M。 4、在录取过程中优先第一志愿考生,接受调剂,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享受优录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统计。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未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但承认该生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联考成绩和相关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6、我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应往届毕业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