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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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录取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报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3.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和国家卫计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外,除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和保险专业,其余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考虑卫生行业的相关准入制度,建议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谨慎填报我校药学、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医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