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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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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云南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语言类民办

体检标准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无色盲、色弱,报考航空服务专业须五官端正、无听力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