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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专科(高职)艺术类公办

体检标准

  考生报考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患有《意见》相关疾病者,学院可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