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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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
本科财经类公办
收费标准
1、收费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
2、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3、住宿费: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院新生住宿费按每年800元/人预收,其他学院新生按每年600元/人预收(多退少补)。
1、收费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
2、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3、住宿费: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院新生住宿费按每年800元/人预收,其他学院新生按每年600元/人预收(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