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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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专科(高职)师范类公办

体检标准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