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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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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本科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将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我校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淮阴工学院本科招生网站(http://zsw.hyit.edu.cn/)查询。

  3、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5、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英语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

  6、学校对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1、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 即一门选测科目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2、省内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外省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1、江苏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2、河北、山西、福建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