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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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西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4、我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