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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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南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
录取规则
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人员。
2、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及社会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录取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报考我校考生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专业限招有传染性疾病及色盲、色弱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