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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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专科(高职)师范类公办
体检标准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