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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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平行志愿在105%以内,顺序志愿在120%以内;
2、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在录取时等同于其他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坚持志愿优先,坚持德、智、体全面考察。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时,则依照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作适当调整;
4、对外语语种、分数的要求方面,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5、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不能、不宜报考水利、水电、地质专业条件外,没有其它限制;
6、凡艺、体类考生以普通文理类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调档线,我院将优先录取,并保证其第一专业志愿;
7、建议报考酒店管理类专业学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8、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建议男生报考;
9、艺术类考生报考我院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是文化与专业成绩双上线,在进档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同分段专业成绩高的优先;
10、安全防范技术及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两个专业,以国家相关文件体检要求进行审核录取,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11、对下列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我院保留退档的权利:①电子档案中未真实反映出本人德育情况,政治思想和品德不合格考生;②电子档案中未真实反映出本人身体情况,不适宜报考水利、水电、地质等专业考生;③被省级政府机构公布有考试作弊行为考生;
1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3、录取结果的公布:①寄发录取通知书;②通过电话咨询或学院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