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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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文科类、理科类、3+证书类专业每生每年13800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每生每年14800元。

  住宿费:138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