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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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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录取规则

  江苏省内

(一)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

  1. 普通文、理科考生

  (1)考生的统考总分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及以上;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含)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合格;

  (2)所有专业英语语种要求:英语;

  (3)普通类专业招生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学院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分数(不含附加分)高低排序优先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分数(不含附加分)高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2. 艺术类考生

  我院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

  (1)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2)考生学业测试成绩,应符合省规定的等级要求;

  (3)考生的统考成绩包括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省控线;

  (4)英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进档考生按文化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6)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如文化分仍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3. 体育类考生

  我院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按体育类专业录取考生。

  (1)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2)考生学业测试成绩,应符合省规定的等级要求;

  (3)考生的统考成绩包括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省控线;

  (4)英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进档考生按文化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6)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如文化分仍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

 

(一)依据考生所属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基本条件进行录取。

(二)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三)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

(四)对于进档考生,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五)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