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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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本科财经类民办
财政学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财政、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特点与培养要求
财政学是国家级重点学科。财政学是研究政府经济行为的学科。本专业依托我校本部经、法、管、文、理等多学科的有力支撑,坚持"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培养方针,在保证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强化社会实践环节;加强对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从制度上鼓励学生从事科研活动,使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和动脑、动手的能力。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财税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及财政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2、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以及运用财政税收知识为社会经济实践服务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和学习交流的基本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及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中国税制、国家预算管理、税收管理、国际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学、计算机基础、数据库及其应用等。
四、学制、学位与毕业
学制原则上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完成总学分144+12学分(其中课内学分132,实践环节学分12,课外学分12),方可准予毕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财政、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特点与培养要求
财政学是国家级重点学科。财政学是研究政府经济行为的学科。本专业依托我校本部经、法、管、文、理等多学科的有力支撑,坚持"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培养方针,在保证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强化社会实践环节;加强对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从制度上鼓励学生从事科研活动,使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和动脑、动手的能力。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财税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及财政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2、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以及运用财政税收知识为社会经济实践服务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和学习交流的基本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及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中国税制、国家预算管理、税收管理、国际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学、计算机基础、数据库及其应用等。
四、学制、学位与毕业
学制原则上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完成总学分144+12学分(其中课内学分132,实践环节学分12,课外学分12),方可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