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江苏
2733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体检标准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