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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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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省内

 1、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

  2、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3、录取原则:我院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5、专业调剂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低分排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省招委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7、体育、艺术类等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对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均达省控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8、本校选测科目要求:

  (1)学院普通类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普通类(高职专科)专业对必测科目要求: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3)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要求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3门(含技术科目)。

省外

  1、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

  2、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3、录取原则:我院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5、专业调剂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低分排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省招委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7、体育、艺术类等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对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均达省控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