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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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汉语言文学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和良好的人文素养,熟悉汉语及中国文学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语言文学研究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等企事业部门从事与汉语言文字运用相关工作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人文社会科学及相关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审美鉴赏、创造性思维、从事本学科领域科学研究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社会实践诸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1. 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汉语言文学及相关文化现象的分析方法。
3. 具有语言文字表达,人文知识普及,运用专业知识在本领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 熟悉国家在汉语言文字以及文学创作、传播和研究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5. 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具有较宽广的文化视野。
6. 具有不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以及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三、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四、核心课程
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含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中国现代文学(含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写作。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教学实习、写作技能训练、汉语言文学及相关文化现象研讨、毕业论文等。
六、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
修满165学分,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