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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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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自治区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录取规则

  根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各自专业录取进程,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进行适当调剂。

  2.艺术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志愿先后予以录取。

  3.原则上按已经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比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招生计划。

  4.专业要求:凡报考我院“空中乘务”、“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语言流利,普通话标准,仪表清秀。

  5.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 “空中乘务”这个专业还要求考生形体比较好,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觉异常,两肘以及两膝盖以下无明显的疤痕,无口吃,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女身高:162-170cm,男身高:172-182cm。其他专业不受限制。

  6.单科成绩:不作具体限制。

  7.外语语种:不作特别要求。

  8.分数级差:不设

  9.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降分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