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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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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
本科师范类公办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年初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相关文件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