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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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
体检标准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国家卫计委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院助产专业原则上只招收女生,其余各专业招生计划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身高未达到1.58米的考生慎报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学院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等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