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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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招生政策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85分(省外生源除外),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3)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均可录取。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择优录取。

B、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其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排列,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列名次号。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商品花卉、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