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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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科(高职)体育类公办

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根据考生综合条件评价择优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

  录取批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一条 投档办法: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或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相近专业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上生源差异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计划数。

  第十六条 特殊专业的录取办法

  (一)体育教育专业要求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65M以上,女生身高1.60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 4.6 以上,无不良嗜好,无特别装束打扮,普通话相对标准(在第5 学期前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二)运动训练专业(球类方向)主要有篮球、排球、足球等方向,学生进校后根据学生身高、特长、兴趣爱好进行具体专业方向划分。只有篮球方向对考生有特别要求,即要求考生体育素质好,视力较好,篮球技术好,男生身高应在 1.75M 以上、女生身高应在 1.60M 以上(篮球技术突出可适当降低要求)。

  (三)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普通话相对标准,身体素质好,协调性好,相貌端庄,体形标准,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 5.0 以上。男生身高 1.72 米以上,女生身高 1.58米以上,进校后需面试。

  (四)体育保健与康复、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口吃,身体健康。男生身高 1.65M 以上,女生身高 1.55M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