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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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
录取规则
(一)中职中技生(江苏)
1.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3.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二)普通高中生(江苏)
1.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七门必测科目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同时达到省艺术类控制线,且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录取。
2.注册入学专业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
(2)申请注册入学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査。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3)凡符合高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