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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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科(高职)师范类公办
表演艺术
专业介绍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表演艺术基 础理论,具备表演艺术基本技能和综合演艺能力,从事表演、综艺节目主持、群众文化活动 组织与策划以及艺术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演艺公司、文艺团体及艺术培训机构,从事表演、综艺节目主持、艺术培训、 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表演艺术辅导培训的基本能力:
3.具备戏剧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滑稽表演、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掌握两 种以上表演艺术形式;
4.掌握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对戏剧、影视等作品的艺术欣赏、艺术批评能力;
5.掌握正确的表演方法,具备舞台人物形象创造和综合演艺体现能力;
6.了解现有的文艺形式,具备自编、自导、自演的艺术创造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表演基础训练、表导演创作与实践、综艺表导演创作与实践、艺术语言技巧、形体、声 乐表演、综艺主持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表演、导演、创作、综艺主持等实训。
在演艺公司、文艺团体、艺术培训机构、文化馆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培训机构教师 电影电视演员演出监督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民族音乐与舞蹈戏曲表演 曲艺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