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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本科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同意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录取新生。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河南省2018年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

  第十九条 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一)普通本科(含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学校在河南及外部相关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录取时,以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按照“专业级差”规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差值为:第1、2专业志愿间级差3分,第2、3专业志愿间级差2分,第3、4专业志愿间级差1分,其余专业志愿间级差0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印发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17]50号)精神,学校在该区招生的普通本科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新生。

  (二)对口本科、专升本

  以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三)体育本科

  学校在省内招生的体育类本科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在山东省和海南省招生的体育类本科专业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省内外录取规则统一为: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和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相应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四)艺术本科

省份 类别 招生专业 专业成绩说明 录取规则
河南 美术 动画 美术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音乐 音乐学 舞蹈学 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书法 美术学 使用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服装表演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浙江 服装表演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福建 服装表演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服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湖南 服装表演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山西 甘肃 江苏 广西 美术 动画 美术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
山西 书法 美术学 使用书法类专业校考成绩
湖南 音乐 音乐学 使用音乐类专业校考成绩
舞蹈 舞蹈学 使用舞蹈类专业校考成绩

  (五)保送生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学院2018年保送生招生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备保送资格的报名考生进行考核测试。

  保送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内,具体人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考核测试结果确定,最多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

  考核测试包括文化课考试、面试和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考核测试结束后,保送生拟录取结果将及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同时报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第二十条 专科批次录取办法

  (一)高职高专普通批、对口专科

  对于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并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二)艺术专科

  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本、专科各批次并列分考生处理办法,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时,则按相应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和要求,则依据下列办法处理:

  普通本科批(含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录取时,对同一科类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对口本、专科批录取时,对同一专业类别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中职类为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专升本录取时,对同一专业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体育本科、艺术本科、艺术专科批次录取时,对同一类别的并列分(按学校录取规则换算的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时,对同一类别的并列分(按学校录取规则换算的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按专业校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时,对同一科类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对于山西、江苏、湖南、甘肃、广西等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5个省份,在艺术类专业录取过程中若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招生计划依然不能完成(经核实无专业校考合格生源),学校将采取调减计划或在相关省份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公开征集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以此解决招生计划无法正常完成问题。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对外公布的录取规则在各省(区、市)实施录取过程中,对于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若在同批次、同类别招生的其它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录取系统将自动对其进行专业调剂,并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为了综合调节各省本科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认真落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关于进档考生的相关录取政策,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 1% 的计划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本、专科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专科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本、专科专业开设的外语课程仅有英语。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部署,采取网上远程异地方式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河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