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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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福建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国家级示范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招生政策

  2、基本原则:

  (1)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2)坚持在福建省高招办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并实施“招考分离”。

  (3)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