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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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
本科综合类公办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教育物价部门审批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若招生当年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有变,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