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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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单独招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高职)(文史、理工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专业(除校企合作班外)每生每学年4800元。

  (3)校企合作班:山东新视觉合作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年8000元;与世纪鼎利联合成立的鼎利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业每年9600元;达内时代科技合作班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会计专业每年8800元;山东联荷电商班电子商务专业每年8000元;中兴通讯合作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每年8800元;北京宏大班旅游管理专业每年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