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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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西省
专科(高职)财经类公办
录取规则
1、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3、对口升学录取按照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录取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6、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7、体检标准: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