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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体检标准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