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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面向全国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发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学校校园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若考生高考实考总分相同,则依据专业志愿次序分配专业,若高考实考总分、专业志愿次序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次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2.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成绩排序录取。

  3.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4、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但在分配专业时首先根据考生的原始成绩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 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专业身体要求女生身高4075px-4375px,男生身高4325px -4625px,身体暴漏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任何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病史、无色盲。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