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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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籍费等。我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收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